提醒:您本次网上申报为预受理,您还需在网上申办结束后,去您选择的地点提交材料正式办理。
1.请填写司法部已核准的正确的鉴定所名称
2、在您提交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请将您的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相关司法局,以免影响您的许可审批
3、提交申请后,可根据反馈的申请单号以便查询办理状态
- 1.*申请表
- 2.*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 3.*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 4.*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 5.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 6.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 7.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 8.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 9.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须采用A4纸电脑打印 ,并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章)或法人代表(业主)私章,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材料目录),一式二份。